谁说H-1B抽中后不可以出境旅游?- 干货分析贴
【摘要】相信很多申请人对于中签后是否能出境旅游有疑惑。也有不少申请人担心自己的H-1B申请因为出境受到影响,甚至担心一旦出境将无法顺利入境。H-1B申请抽中后,在H-1B正式生效前不能出境旅游的说法也流传很广。H-1B中签后,申请人真的不能出境旅游吗?不一定!
请看曾晖律师针对不同身份申请人中签后是否可以出境旅游的专业解答。Zeng Law Group PLLC 版权所有。
1、我今年5月份毕业,4月提交H-1B申请并中签,毕业后想出境旅游,怎么办?
案例1:H-1B申请人Jane将于2020年5月20日毕业。Jane 没有申请opt。老板于2020年4月2日为Jane提交了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换身份(Change of Status),并顺利中签。Jane可以出国旅游吗?
Jane在各个时间段所持身份如上图所示:Jane的F-1身份将在2020年5月20日到期。Jane没有申请OPT。基于其2020年4月2日递交的H-1B(境内转身份)申请,Jane的F-1身份将在2020年5月20日之后因适用Cap Gap规则延续到2020年9月30日(此Cap Gap期间Jane不能工作)。有关Cap Gap详细信息参见《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因Jane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身份,其身份会在2020年10月1日自动由F-1转换成H-1B(若批准通知在2020年10月1日之后下达,则身份转换为H-1B的时间为批准通知上的时间)。
Jane若毕业后(2020年5月20日之后)想出境旅游:
a. Jane需申请Cap Gap, 并在收到H-1B 批准信 (Approval Notice) 之后出境,其可在2020年10月1日之前凭借F-1 Cap Gap 身份入境。为顺利入境,Jane需要提供有效的F-1 Visa,护照,以及体现Cap Gap身份和批准旅行的I-20。(关于证明Cap Gap身份的I-20,参见《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
注:2020年10月1日起,Jane将失去F-1身份。若Jane于10月1日之后再入境,只能在境外面签获得H-1B签证后以H-1B身份入境。
b. 若Jane在收到H-1B 批准信(Approval Notice)之前出境,并不影响H-1B申请,但Jane的境内转身份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同时Jane基于境内转身份申请而享有的Cap Gap也失去效力。即Jane出境后无法再以F-1身份入境,只能在境外等候批准结果,并于批准结果下达后在境外使馆面签。面签取得H-1B签证后,Jane可以H-1B身份入境。H-1B生效时间则为Jane凭借H-1B签证入境之日。
1)若Jane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外激活(Consular Processing)呢?
案例2:H-1B申请人Jane将于2020年5月20日毕业。Jane 没有申请OPT。老板于2020年4月2日为Jane提交了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外激活(Consular Processing), 并顺利中签。Jane可以出国旅游吗?
选择Consular Processing的H-1B申请人不适用Cap Gap规则。这种情况下,出境旅游不会对Jane的H-1B申请造成任何影响。因为Jane没有申请OPT, Jane的F-1身份将在2020年5月20日到期:
a. 若Jane在毕业后(2020年5月20日)出境旅游,其无法再凭F-1身份入境的。Jane只能在境外等待H-1B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并在收到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之后在境外使馆面签获得H-1B签证,以H-1B身份再次入境。H-1B生效时间则为Jane凭借H-1B签证入境之日。
b. Jane可以在毕业(2020年5月20日)之前出境并入境(凭F-1身份入境)。但需注意,若入境时间接近毕业时间(F-1身份失效时间),那么Jane在入境时是有一定风险的。
2)若Jane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身份(Change of Status),并申请了Post-Completion OPT呢?
案例3:H-1B申请人Jane于2020年5月20日毕业。Jane申请了OPT,OPT会于2021年7月1日结束。老板于2020年4月2日为Jane提交了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身份(Change of Status), 并顺利中签。Jane可以出国旅游吗?
Jane在各个时间段所持身份如上图所示:Jane的OPT有效期到2021年7月1日结束,因此其在H-1B生效(2020年10月1日)前一直持有有效身份,这种情况下Jane无Cap Gap。 Jane可在H-1B批准之后出境旅游,并于2020年10月1日前持有效F-1签证,护照,OPT EAD卡,工作证明(雇主的证明信或工资单),以及批准旅行的I-20入境。
若Jane在H-1B批准之前出境,其仍可通过F-1(OPT)身份入境(持有效F-1签证,护照,OPT EAD卡,工作证明(雇主的证明信或工资单),以及批准旅行的I-20表格),但境内转身份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H-1B申请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Jane的身份不会在10月1日(或10月1日之后下达的批准通知上的时间)自动由F-1转换为H-1B。Jane以F-1(OPT)身份入境之后:
a. Jane可以F-1(OPT)身份工作到2021年7月1日,然后于60天(grace period)内离境,到境外使馆面签激活H-1B,再以H-1B身份入境(H-1B生效之日为凭借H-1B身份入境之日)。 b. Jane也可以在收到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之后就出境,在境外使馆面签激活H-1B,再以H-1B身份入境(H-1B生效之日为凭借H-1B身份入境之日)。
2、我的OPT 会在2020年4月1日之后,2020年10月1日之前到期,老板在四月初给我提交了H-1B申请并中签,我可以在H-1B生效之前出国旅游吗?
案例4: H-1B申请人David OPT将于2020年7月1日到期。老板于2020年4月2日为David提交了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换身份(Change of Status),并顺利中签。David可以出国旅游吗?
David在各个时间段所持身份如上图所示:基于其2020年4月2日递交的H-1B(境内转身份)申请,David的OPT身份将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因适用Cap Gap规则延续到2020年9月30日(此Cap Gap期间David可以工作),有关Cap Gap详细信息请看《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因David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身份,其身份会在2020年10月1日自动由F-1转换成H-1B(若批准通知在2020年10月1日之后下达,则身份转换为H-1B的时间为批准通知上的时间)。
David可在H-1B批准通知下达之后出境,并于2020年10月1日之前凭借F-1(OPT)身份再次入境。David所需携带文件有有效的F-1 Visa,护照,证明Cap Gap身份与批准旅行的I-20表格,以及目前正在工作的证明(如雇主提供的信或工资单)。(如何获得证明Cap Gap身份的I-20请看《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
若David在H-1B批准通知下达之前出境,则其H-1B申请不受影响,但境内转身份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基于境内转身份申请而享有的Cap Gap也不再适用。即David可在OPT到期之前以F-1(OPT)身份入境(注意:若入境时间十分接近OPT到期时间(2020年7月1日),入境有风险)。因为境内转身份自动放弃,2020年7月1日OPT到期之后David将不再享有Cap Gap,需在OPT到期后的60天(Grace Period)内出境,并于境外等待批准通知。批准通知下达后需在境外使馆面签获得H-1B签证,凭借H-1B身份再次入境。若David出境后的入境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即OPT到期之后),David将无法入境,因其F-1(OPT)身份已到期。David需在批准通知下达后在境外使馆面签获得H-1B签证后再入境。 1)若David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外激活(Consular Processing)呢?
若David选择Consular Processing,Cap Gap规则不再适用,出境旅游不会对H-1B申请造成任何影响。David只需在OPT有效期内再次凭借OPT身份入境即可(注意:若入境时间十分接近OPT到期时间(2020年7月1日),入境有风险)。这种情况下David须在OPT到期之后的60天(Grace Period)内出境,并在境外等候批准通知。David需在通知下达之后于境外使馆面签取得H-1B签证,以H-1B身份再次入境。 3、我OPT 4月1日之前到期,我在Grace Period递交了H-1B申请并顺利中签,我可以在H-1B生效之前出国旅游吗?
案例 5:H-1B申请人Michael OPT已于2019年3月25日到期。老板于4月2日为Michael提交了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换身份(Change of Status),并顺利中签。Michael可以出国旅游吗?
Michael在各个时间段所持身份如上图所示:Michael在OPT到期后的Grace Period内提交了H-1B(境内转身份)申请,其F-1身份将在4月2日之后因适用Cap Gap规则延续到9月30日(此Cap Gap期间Michael不可以工作),有关Cap Gap详细信息请看《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因David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内转身份,其身份会在10月1日自动由F-1转换成H-1B(若批准通知在10月1日之后下达,则转换时间为批准通知上的时间)。
Michael可在H-1B批准通知下达之后出境,并于10月1日之前凭借F-1身份再次入境。Michael所需携带文件有有效的F-1 Visa,护照,证明Cap Gap身份与批准旅行的I-20表格(如何获得证明Cap Gap身份的I-20请看《抽签后忘了Cap-Gap 这一步,小心变“黑工"》。
若Michael在H-1B批准通知下达之前出境,则其H-1B申请不受影响,但境内转身份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基于境内转身份申请而享有的Cap Gap也不再适用。即若David在3月25日之后,H-1B批准通知下达之前出境,Michael将无法入境,因其F-1身份已到期。Michael需在批准通知下达后在境外使馆面签获得H-1B签证后再入境。
1)若Michael H-1B申请选择的是境外激活(Consular Processing)呢? 若Michael选择Consular Processing,其不适用Cap Gap规则。Michael在OPT到期之后将有60天的Grace Period,在Grace Period期间出境旅游,Michael将无法再凭F-1身份入境。Michael在Grace Period之内离境后,需在批准通知下达之后于境外使馆面签取得H-1B签证,以H-1B身份再次入境。 曾律师特别提醒大家:虽然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出入境旅游的,但各位申请人需注意,最终大家是否可以入境取决于CBP(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的自由裁量,因此出入境旅游是有一定风险存在的。如有疑问,一定要提前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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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晖律师简介:
曾晖律师是 Zeng Law Group, PLLC (纽约锦晖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曾晖律师于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被美国路透社 (Thomson Reuters)《超级律师》杂志Super Lawyers评为Rising Star。在美国执业律师中,仅有2.5%左右的律师能获得此荣誉。曾律师也被Crain’s New York 杂志评选为2018 Leading Women Lawyers in NYC (2018 纽约市前100名杰出女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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