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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晖律师 & Xia

I-485 审批期间出境,我该如何返回美国?


【摘要】近日,我所许多客户在H-1B/L-1申请获批后都开始相继办理婚姻绿卡或职业绿卡申请(例如:EB-2,EB-3)。这些已持有H-1B/L-1身份的申请人,在提交I-485申请后,经常会问我们:离开美国后,应该以什么身份返美?本篇文章将针对该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众所周知,办理婚姻绿卡或职业绿卡的申请人,均需向移民局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Adjustment of Status, AOS)。

了解婚姻绿卡和职业绿卡包含的重要步骤,请见我所以下文章:

一般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递交了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申请人,如果在I-485申请审理期间(pending period)离开美国,其已递交的身份调整申请将会被认定为自动失效。

但是,如果申请人满足下面两种情况,其在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等待审理结果期间出境,其身份调整申请仍然有效:

1)申请人持回美证(Advance Parole)返回美国;或

2)申请人使用有效的H-1或L-1签证返回美国。

我们通过此篇文章,将详细为大家阐述这两种例外情形。

I. 申请人持回美证(Advance Parole)返回美国

1. 什么是回美证

回美证 (Advance Parole),一般每次有效期为一年,是一种针对已经提交I-485申请的申请人设计的,在该申请人离开美国国境期间,仍维持该申请人I-485申请有效性的文件。申请人可以在不办理签证的情况下,直接持回美证返回美国。


如果申请人已经提交绿卡I-485申请,且该I-485申请仍在审理期间。但申请人在离开美国之前没有获得回美证,那么他们必须持其他有效签证,例如F-1签证,才能再次回到美国。并且,该外籍人士会被移民局认为放弃了其已经提交的I-485申请。(例外情形:持有效的H-1/L1签证入境的申请人其I-485申请仍然有效。详情请见本文第二部分。)

例如,Jenny是一名学生,持有F-1签证。在与美国公民结婚后,Jenny申请了绿卡,同时递交了I-130, I-485申请,其两份申请都在审批过程中。在此期间Jenny由于个人原因离开美国30天。由于Jenny出境前没有拿到回美证,在返回美国时,Jenny只能持F-1学生签证重新返回美国。这种情况下,移民局会认为Jenny已经放弃了其已经递交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Jenny仍然是学生身份

在上述案例中,若Jenny在离开美国前已拿到回美证,则其可持回美证入境。此时,Jenny已递交的I-485申请仍然有效

II. 申请人持H-1B/L1签证返回美国

H身份或者L身份的绿卡申请人,如果在I-485审理期间离开美国,且未使用回美证返美,若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他/她就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其I-485身份调整申请:


a) 离开美国前拥有合法的H或者L身份

b) 使用合法的H-1或者L-1身份回到美国;并且

c) 回到美国以后立即回到自己原雇主处工作

因为该规则对于持H-1和L-1签证的申请人适用方式相同,因此我们将以H-1B签证为例对上述情形进行详细说明。

2.1 H-1B身份持有人持H-1B签证回美

拥有H-1B身份的外籍人士在递交了I-485身份调整申请后,如果想要暂时离开美国,在同时符合下面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不使用回美证而使用H-1B身份入境,并且此时其I-485身份调整申请仍然有效:

a) 在离开美国前,该外籍人士拥有合法的H-1B身份;

b) 该外籍人士通过使用H-1B签证返回美国;且

c) 该外籍人士返回美国后立即回到自己的H-1B雇主处工作。

此时,该持有H-1B身份的外籍人士仍然保持H-1B身份,并可以在其被批准的H-1B有效期内继续为原H-1B雇主工作。

例如, Jerry是A公司的一名H-1B员工,H-1B有效期间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Jerry在2019年3月递交绿卡申请后,前往英国进行为期1个月的旅行。但由于Jerry在申请H-1B时,境内自动转换身份获批,且在此之前从未离开美国,因此没有办理过H-1B签证。这种情况下,Jerry需要在返美前,前往美国驻英国的领事馆办理H-1B签证。如果Jerry顺利拿到H-1B签证回美,并立即回到A公司工作,那么Jerry不会被视为放弃绿卡申请。并且在等待绿卡审理期间,Jerry可以在其H-1B有效期内保持H-1B身份在原H-1B雇主处工作。

曾律师在此提醒大家,H-1B雇员有可能将面临H-1B visa 面签被拒的风险。曾律师建议其做好时间规划,提前申请一份回美证,保证其在出境前拿到回美证。

例如,在上面Jerry的案例中,如果Jerry在离境前拿到了回美证,即使其申请H-1B签证被拒,他仍可使用回美证返美,并在其H-1B有效期内继续为原H-1B雇主工作。

2.2 H-1B身份持有人持回美证(Advance Parole)回美

拥有H-1B身份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基于I-485身份调整申请而申请回美证。回美证申请获得批准后,I-485仍在审理期间的外籍人士可以离境,并凭借回美证重新进入美国。由于使用了回美证,该外籍人士不再享有H-1B身份,其身份变为Parolee。但是,如果该外籍人士在出境前持有合法的H-1B身份,且其返美时间仍在H-1B有效期内,那么,虽然其身份变为Parolee, 但其仍然能够在原来被批准的H-1B有效期内继续为为其申请H-1B的雇主(原雇主)工作。如果该外籍人士想要恢复其H-1B身份,则其需要H-1B原雇主为其成功申请H-1B Extension。申请人是否保持H-1B身份主要影响H-1B 变通性法则的适用。了解更多H-1B变通性法则请查阅本所文章来一场说走就走的H-1B Transfer之旅?旅行必备需知!

曾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如果上述拥有H-1B身份的外籍人士持回美证返美,虽然其仍能以I-485等待状态合法在美国停留,但一旦其I-485申请最终被拒,他/她将不能合法地以H-1B身份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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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晖律师简介:

曾晖律师是Zeng Law Group, PLLC (纽约锦晖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曾律师连续两年(2017和2018)被美国路透社(Thomson Reuters)超级律师杂志 Super Lawyers评为 Rising Star。在美国执业律师中,仅有2.5%左右的律师能获得此荣誉。曾律师也被 Crain’s New York 杂志评选为2018 Leading Women Lawyers in NYC (纽约市前100杰出女性律师)。 邮箱 info@zenglaw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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